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
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交易行为,保证交易活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开展,根据《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26号),制定本细则。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的建设工程、政府采购、产权交易、土地出让等各类交易活动(以下简称招投标)及对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。 第三条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市招管局)主要职责包括: (一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,
2012-08-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