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
您的关键词

新闻中心

NEWS

关于转发市建委“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”

发布时间:2013-07-20
各县(市)区住建(建设、建管)局、各开发区(建发、建环)局(建管中心)、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,在肥各建设、监理和施工等单位:
  为认真抓好全市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落实,全面加强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,根据省市政府有关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精神和市城乡建委《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合建质安〔2013〕66号),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开展2013年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建质函〔2013〕765号)等文件要求,经研究决定,在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,开展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、高大模板为重点的专项督查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  一、督查时间
  2013年7月15日至9月底。
  二、督查范围
 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。其中:四县一市四区和四个开发区所监管的项目由各县(市)区及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查;市本级监管项目由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督查;轨道交通工程由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督查。每月应将项目督查情况汇总报市城乡建委质量安全处(具体报表见附件),市城乡建委质量安全处在此期间组织随机抽查活动。
  三、督查内容
  1、建设、监理和施工单位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;
  2、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(重点是深基坑、高大模板和建筑起重机械等)监督管理情况;
  3、建设、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(重点是深基坑、高大模板和建筑起重机械等)主体责任落实情况;
  4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(重点是深基坑、高大模板和建筑起重机械等)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实施及专家论证的实施落实情况;
  5、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、安装、拆除、验收、检测、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;
  6、高大模板工程及其支撑体系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,模板支撑系统搭设、验收及混凝土浇筑顺序是否合理等情况;
  7、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,以及其他质量安全相关规定落实情况。
  四、督查要求
  本着实事求是,注重实效的原则,各督查组要组织相关方面专家现场检查,检查项目宜做到全覆盖,检查情况当场反馈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时整改,对违反规定同时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,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,进行整改;对不按照规定组织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单位,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,并公开曝光。
 附件:2013年全市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统计报表。
 
                   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3年7月12日

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