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“琥珀杯”奖
(市优质工程)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鼓励各企业加强科学管理,严格施工过程控制,推动科技进步,争创精品工程,根据合建协〔2013〕14号文件《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工程“琥珀杯”奖(市优质工程)评选办法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合肥市城乡建委《关于创建“合肥市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示范工地”的实施意见》,现对2013年合肥市建筑工程“琥珀杯” 奖(市优质工程)申报、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1、申报、推荐和评审工作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,按照《合肥市建筑工程“琥珀杯”奖(市优质工程)评选办法》(修订稿)的规定进行申报和评审。在评选办法(修订稿)颁布之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,未报送创优计划,也可参与申报。
2、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标准及原则进行申报,确保申报工程项目是优中选精,符合琥珀杯”奖申报条件。
3、各单位在申报时应具有超前的质量意识、科技创新意识和节能、环保意识,申报的工程应具备鲜明的质量及技术特点,从申报源头上保证“琥珀杯”工程的品质。
4、申报的工程应有较高的工艺水平和突出的工艺特点,反对对申报项目进行大面积修整及再次装饰。今年的现场复查将对工程的施工工艺水平进一步加强检查。
5、申报的工程交付使用后,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投诉。
6、凡申报参加安徽省优质工程“黄山杯”奖及国家优质工程、“鲁班奖”等优质工程的项目,应先获得“琥珀杯”奖。
二、评选时间安排
1、申报时间:2013年4月22日至5月22日;
2、资料审查:2013年5月27日至5月30日;
3、现场复查:2013年6月2日起
三、注意事项
1、推荐申报的工程应是2012年12月31日前竣工备案的工程。非法人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受理。
2、 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,申报表一式二份(一份装订在申报材料中),申报材料一式一份。申报表应按附件《合肥市建筑工程“琥珀杯”奖(市优质工程)申报表》的表样打印填写,不应随意增减内容,要求内容齐全、公章清晰,申报表中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应准确无误、便于联系。监理单位需填写监理企业申报表,并加盖公章。
3、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:
1)申报材料封皮(软封面);
2)目录(注意列出页码,申报材料中的页码应与目录相对应);
3)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《评选办法》(修订稿)。
申报材料中不得夹杂与申报无关的冗余材料,如企业在其它方面的获奖证书等。申报材料中的各种复印件应注意做到幅面不歪斜、文字和公章清晰;并严格按《评选办法》要求顺序进行装订,并编制目录、页码,材料中要求的复印件亦可采用扫描件。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并符合以下要求: A4纸规格,装、胶订。申报资料整理装订后,统一装入A4规格文件盒或档案袋中(见附件申报资料封面样式),申报资料应注意内在质量,不提倡豪华装帧。
4、申报资料经各有关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按质量状况排序后,填写附件《201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“琥珀杯”奖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请报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,纸质需加盖公章,电子档通过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389909484@qq.com一并于2013年5月22前报送我会(参建单位、监理单位的申报表务必与施工单位的资料一并装入档案盒,否则一律不予受理)。
联系地址:合肥市阜南路56号四楼
联系部门:企业部
联系电话:62642559
联 系 人:潘孝艳 殷东辉
特此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