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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立规范建筑工地班前会制度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1-17
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    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,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,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,结合《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》(合建质安〔2022〕5号),建立在建工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完善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,经研究,自即日起,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范围内全面规范落实建筑工地班前会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       一、实施范围

       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。

        二、参加人员

       施工单位分别以各工种作业班组为单元召开班前会,施工单位要安排相关负责人参与各工种作业班组的班前会。

       三、班前会时间

      项目施工期间,班前会应于每天进入现场开始作业前完成,时间原则上为5-10分钟。暂停施工期间,总承包单位应向监督机构说明。

      四、班前会内容

    (一)班前点名

       施工单位作业班组到指定地点集合、列队,班组长点名,专人拍照或录视频,参加班前会所有人员均应在影像资料中体现。项目管理人员应现场监督班前会开展,确认作业班组人员出勤情况。

 (二)班前检查

1.查安全防护用品:检查安全防护用品,如安全帽、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;检查当天所用的劳动用品、电动工具等情况。清理工人自带的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或劳动工具。

2.查人员身体状态:检查当天作业人员的身体和心理状况,并对身体状况不好的作业人员调整作业内容或时间。有基础疾病或身体状况明显不良的,不能从事高空、高温、高湿、隧道、有限密闭空间、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作业,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、高危险、高风险的工作。

(三)班前宣讲

告知当天工作任务、作业工艺流程、操作规程、安全管理要求;保证每名作业人员清楚当天的工作内容、工作面、工作标准、风险点、安全注意事项和发现个人违章、违反劳动纪律、工作不达标准的处罚措施;通报作业违章行为案例及处理措施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施工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参与班前会并拍照(照片带水印拍摄、每个班组1张),所有参加人员均应在照片中清晰反映。

项目总包单位、专业(劳务)分包单位安排专人收集各作业班组班前会活动照片,并在项目监督管理群及时报送。

2.各施工企业(含分包)应建立本单位班前会管理体系,明确职责、责任人、责任班组,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部门企业层面检查内容应包含班前会制度落实情况。

3.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跟踪各项目班前会制度执行情况,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辖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实施。要督促各施工单位、项目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班前会方案,并加强对班前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线上和线下监督检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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